治安违法行为人口头提出回避要求的,是否需要作出答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治安违法行为人口头提出回避要求的,是否需要作出答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