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因欺诈、因胁迫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法》第54条将因欺诈、因胁迫所订立的合同确定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这种改变体现了()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鼓励交易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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