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丢失的旅客携带品、行李、包裹找到后承运人应如何处理?
丢失的旅客携带品、行李、包裹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领取,撤销一切赔偿手续,收回全部赔款。如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同意领取时,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款时,可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追索。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丢失的旅客携带品、行李、包裹找到后承运人应如何处理?
丢失的旅客携带品、行李、包裹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领取,撤销一切赔偿手续,收回全部赔款。如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同意领取时,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款时,可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