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无票乘车又拒绝补票的人站、车应如何处理?
列车上对拒绝补票的人,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列车前方县、市三等以上车站处理,但不能超过无票人员的到站。车站对列车移交和本站发现的人员应按章追补票价,对当时无力补票的应设法通知其单位或家属帮助补交票款。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对无票乘车又拒绝补票的人站、车应如何处理?
列车上对拒绝补票的人,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列车前方县、市三等以上车站处理,但不能超过无票人员的到站。车站对列车移交和本站发现的人员应按章追补票价,对当时无力补票的应设法通知其单位或家属帮助补交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