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明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A.实际控制人 B.股东 C.法定人 D.车间员工正确答案A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明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A.实际控制人 B.股东 C.法定人 D.车间员工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