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
A.不承担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就差额的50%承担连带责任 D.按出资份额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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