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日本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和平宪法”,是因为它规定了()
A.放弃进攻性战争,只保留防卫的权利 B.放弃任何形式的战争,维护国际和平 C.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不保持武装力量 D.不主动发起战争,但保持自卫队等必要的武装力量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