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核查任务的省税务机关应组织专人对案件进行核査,对复杂或重大的案件,不能在期限内完成核查的,经税务总局同意后,上报核查结果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 )。
A.半个月 B.二十天 C.二十五 D.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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