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另有规定外,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 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定比例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该比例是 ( )。
A.12% B.16% C.20% D.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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