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分包经济签证》审批权限的管理要求
1)增加工作内容、改变合同单价、无合同单价及单份单项涉及金额大于 5000 元以上的经 济签证由三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批
2)单份单项涉及金额大于 1 万元以上的经济签证由二级公司商务部经理审批;单份单项额度超过 2 万元的经济签证由二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批
简述《分包经济签证》审批权限的管理要求
1)增加工作内容、改变合同单价、无合同单价及单份单项涉及金额大于 5000 元以上的经 济签证由三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批
2)单份单项涉及金额大于 1 万元以上的经济签证由二级公司商务部经理审批;单份单项额度超过 2 万元的经济签证由二级单位总经济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