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Q/GDW11337—2014《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超过15%时,应怎样调整合同价款?
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依据Q/GDW11337—2014《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超过15%时,应怎样调整合同价款?
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