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旅客列车晚点运行组织及处置办法》(京铁运〔2019〕438号)中规定,直通旅客列车晚点2h以上,为( )。
A.晚点列车 B.严重晚点列车 C.惯性晚点列车 D.严重惯性晚点列车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