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作“党员发展对象”。
如何区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作“党员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