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 ),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A.转让该股东出资及其他权益 B.收回贷款 C.停止业务往来 D.限制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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