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阐述贷后管理出现预警时应采取的措施。
对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客户应加强关注,要根据客户具体情况采取经济及法律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检查发现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的或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固定资产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应及时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二)检查发现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的,应要求客户限期纠正,对于拒不纠正的,视情节轻重可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银行信用,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三)检查时应综合分析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或信用评价基础,必要时可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如继续支持或逐步退出等)和内容;
(.四)检查发现借款人存在新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或行为的,应密切关注该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进展情况,必要时可提前收回我行信用;
(.五)检查发现借款人存在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行为的,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参与,维护我行债权;
(.六)检查发现固定资产贷款涉及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价和审批,如决定追加贷款,应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追加投资和相应担保;
(.七)检查发现贷款未按约定指定或设立专门资金回笼账户、项目收入账户或还款准备金账户,或虽指定或设立,但账户反映现金流存在异常情况的,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应及时补充完善或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检查发现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差,或者因保证人代偿能力不足、抵(.质)押物价值贬损等实际担保能力下降时,应及时要求补充担保物或追加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