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卡银行应当遵守下列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发生的180天(含180天,下同)以上的月均透支余额不得超过月均总透支余额的( )%。
A.0.05 B.0.1 C.0.12 D.0.15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