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1)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对象危房等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补助5万元/户;修缮加固改造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每户最高不超过3.5万元。
2)分散供养特困户原则由镇政府、三都办事处按照规定面积标准兜底解决。确需自建的,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拆除重建每户最高不超过3.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不超过3.5万元。
3)农村低保边缘户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补助4万元/户;修缮加固改造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每户最高不超过3.5万元。
补助标准
(1)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对象危房等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补助5万元/户;修缮加固改造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每户最高不超过3.5万元。
2)分散供养特困户原则由镇政府、三都办事处按照规定面积标准兜底解决。确需自建的,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拆除重建每户最高不超过3.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不超过3.5万元。
3)农村低保边缘户拆除重建或异地新建补助4万元/户;修缮加固改造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每户最高不超过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