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销待遇政策
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更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新需要。
2022年1月1日起“两取消”: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的倾斜政策。大病保险继续执行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供5%,消封顶线的倾斜政策。
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所有人执行
①住院、门特报销政策: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65%;
②门普通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10元,报销比例70%;二级医院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50%;三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3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60周岁以下为500元,60周岁(含)以上为700元,取消日付限额。
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年度总封顶15万元。
④特困,孤儿,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一、二级残疾人不设起付线。
2022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仅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继续执行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50%(4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65-95%),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政策。
其他人员(包括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普通户)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并按以下政策执行:
①起付线8000元,
②8000(含)——24000(不含)报销60%
③24000(含)——40000(不含)报销65%
④40000(含)——56000(不含)报销70%
⑤56000(含)——72000(不含)报销75%
⑥72000(含)——88000(不含)报销80%
⑦88000(含)——104000(不含)报销85%
⑧104000以上报销90%,
⑨年度封顶30万。
2022年1月1日起医疗救助对
①特困(孤儿)人员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规费用100%救助;其中普通门诊年度限额2000元,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无限额。
②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给予8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2000元;其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在1万元以内(含)的按 80%救助,超过1万元(不含)的按85%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8万元。
③低收入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未解除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和未解除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本省上年度公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 60%救助,超过本省上年度公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的部分按 65%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6万元。
④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稳定脱贫户、相对稳定脱贫户、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一般农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报销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本省上年度公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部分按50%救助,超过本省上年度公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的部分按 55%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4万元。
⑤以上人员中特困(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收入家庭成员的医疗救助可在系统一站式结算;稳定脱贫户、相对稳定脱贫户、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需要依申请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⑥对救助金额已达到年度最高限额,但个人负担费 用仍较大,导致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救助对象,经县级及以上政府同意,其发生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可按不超过90%的比例救助。
⑦特困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未解除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和未解除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免收住院押金。
⑧因未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或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以上对应类别救助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救助。
⑨2022年执行的本省上年度公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904元。27904元*10%=2790.4元
27904元*20%=5580.8元
27904元*25%=6976元
27904元*35%=9766.4元
案例:支出型对象小王合规个人负担费用6万元:前面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976元不救助,(9766-6976)×50%=1395元,(6万-9766)×55%=27628.7元。
救助金额:1395元+27628.7元=29023.7元。
二、卫生健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