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向乙公司采购材料6000吨,每吨单价30元,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为180000元。合同约定,合同订立之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40%,验收货物后补付其余款项。当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预付贷款。4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来的材料并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价款为180000元,增值税额为23400元。次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其余款项。根据甲公司"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5月份,生产车间生产产品直接领用上述材料4000吨,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0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300吨,材料单位成本为每吨30元。要求:(1)编制甲公司预付货款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公司购入材料的会计分录(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3)编制甲公司补付款项的会计分录;(4)编制甲公司汇总车间领用材料的会计分录;(5)编制甲公司行政管理部门领用材料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为元)
(1)借:预付账款180000×40分)72000 贷:银行存款 72000(20分);(2)借:原材料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3400 贷:预付账款203400(20分);(3)借:预付账款131400 贷:银行存款131400(20分);(4)借:生产成本(4000×30)120000 制造费用(500*30)15000 贷:原材料135000 (20分);(5)借:管理费用(300×30)9000 贷:原材料9000(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