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不需要报告的事项是 ( )。( )
A.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B.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 C.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 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 D.非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正确答案D
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未登记的房产, 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 四 ) 本人 、配偶 、共 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 、投资型保险等的 情况;(五) 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包括投资非上 市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等 ,以及在国 (境) 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的情况 ; ( 六 ) 本人 、配偶 、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 (境) 外的存款和投资情 况 。本规定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 是指领导干部不满 18 周岁的 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