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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