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 2018 年
版) 内容,简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要求。
1 ) 登高操作场地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 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 )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 15 m 和 10 m。对于 建筑高度大于 50 m 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 于 20 m 和 10 m。
3 )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 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 ) 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 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 m,且不应大于 10 m,场地的坡
度不宜大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