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重新取得的会展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
面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方面: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方面:甲公司可以以重新取得的发票进行追补扣除。企业以前年度应
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
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
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重新取得的会展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
面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方面: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方面:甲公司可以以重新取得的发票进行追补扣除。企业以前年度应
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
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
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