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收到税务机关通知时,增
值税应如何进行处理?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可以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额或
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已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加征滞纳金。
对于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收到税务机关通知时,增
值税应如何进行处理?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可以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
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额或
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已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加征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