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査处理是,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包括( )。
A.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C.事故单位未处理不放过 D.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E.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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