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客票行李托运的有关规定》(通话记录客管〔2020〕51号)规定车站售票窗口办理电子客票改签时,应确认收回报销凭证是否加盖行李托运印章。原电子客票已办理行李托运的,改签后应重新为旅客换取报销凭证,并在背面注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原票已托运行李”
《电子客票行李托运的有关规定》(通话记录客管〔2020〕51号)规定车站售票窗口办理电子客票改签时,应确认收回报销凭证是否加盖行李托运印章。原电子客票已办理行李托运的,改签后应重新为旅客换取报销凭证,并在背面注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原票已托运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