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规定,因铁路责任造成旅客退票时,无论在发站、中途站还是到站,均应积极为旅客办理,不得互相推诿,继续给旅客造成困难。同时产生应补收时不补收。不收()。
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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