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下1)某市教育局最近出台一项改革措施,审查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效益,对效益高的学校实行倾斜政策,加大投资的力度。市教育局先制定出以学生学业成绩.升学率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然后依据这一指标体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评估专家和学校三方组成评估小组,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逐一进行评估,评出一定比例的高效益学校。高效益学校评出后,由政府出面对这些学校加大投资力度,以确保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据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这项措施的出台将改变以往那种重点学校“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局面,因为评估的结果很有可能表明,重点学校不一定等于高效益的学校,一般学校也并不一定等于效益低的学校。
【参考解析】该市教育局的做法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1)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该校在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中,制定以学生学业成绩.升学率为主要评估指标,只注重智育的培养,将智育作为评估的主要标准,忽略了学生德育.体育.美育的发展。(2)《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该市教育局的做法,以分数作为主要评估标准,无法做到学生的全面发展,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3)《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该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升学率评估高效益学校,病对并对此类学校加大投资力度,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资源并未得到合理配置,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问题:试运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理念和政策,评论该市教育局的这项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