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分别选择以下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通过各交易系统提交的公告公示信息,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收到后即时发布;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助录入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将自核验确认起1 个工作日内发布
依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 号)、《关于认真做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京发
改规〔2018〕1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
《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京发改〔2019〕69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