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 指使、授意下属违规办理下列( )事项之一的,给予责任人3至12个月不计发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或责任人引咎辞职.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 指使、授意下属违规办理下列( )事项之一的,给予责任人3至12个月不计发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或责任人引咎辞职.

A.转移、隐瞒存贷款的;
B.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的;
C.编造假账、假表、假数据的;
D.逃税
正确答案ABCD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