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20个不准”规定,对于抵债资产禁止的行为包括( )
A.损失长期挂账,不按财务制度计入当期损益 B.在财力可承受时处置抵债资产损失长期挂账,不进入当期损益 C.低于账面价值交易 D.计入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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