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以其()为住所。
A.原户籍所在地 B.工作地 C.监护人所在地 D.家属所在地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