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6 月 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 70 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A.继续承包 B.重新招标 C.归还集体 D.轮流承包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