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3日,甲( 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 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3年7月5日甲乙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婚姻登记及婚姻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2002年4月3日,甲( 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 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3年7月5日甲乙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婚姻登记及婚姻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2002年4月3日至2003年4月3日甲乙婚姻效力待定
B.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C.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D.2002年4月3日甲乙举办婚礼时,甲乙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E.2003年7月5日甲乙补办婚姻登记,其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4月3日
正确答案BCE
×
提示:小程序已经收录此题,请在小程序查看名师解析。翰林刷小程序提供搜题,刷题,助你轻松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