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基建施工月、周计划的责任主体、编制依据及审批流程。
1)业主项目部是月度作业计划制定的责任主体。每月月底前组织施工项目部以基建工程三级进度计划为基础,结合工程进展、物资供应、停电计划和危大工程清单等情况,编制次月月度作业计划。经监理项目部复核和业主项目部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汇总,经专业平衡后提交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专题会审定后发布。
2)施工项目部是周计划制定的责任主体。负责将发布的月度作业计划细化为周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将下周作业计划提交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每周五前完成审批,同时报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基建管理部门备案。周作业计划中有评估为中高风险作业任务的,应由本单位分管负责人或授权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