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710
( 1)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并作出决定;
( 3)确定选举日期;
( 4)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
表候选人名单;
( 5)主持投票选举;
( 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710
( 1)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并作出决定;
( 3)确定选举日期;
( 4)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
表候选人名单;
( 5)主持投票选举;
( 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