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作业,拨道作业有何规定?《安规》第2.3.5条
线路中心位移一次不得超过30mm,一侧拨道量年度累计不得大于120mm,并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拨道量超出上述规定时,应事先通知供电部门调查确认,满足调整要求后配合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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