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规》第3.1.9条,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其终点间的直线长度不应短于10m。不足1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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