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海明在本案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并说明理由。
许海明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为该案争议的标的物是遗产即6间房屋,他对房屋没有继承权,不享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法院就遗产继承审理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法院判决陈萍享有继承权,那么就可能导致许海明和陈立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能成立,许海明不能取得所有权。
许海明在本案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并说明理由。
许海明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为该案争议的标的物是遗产即6间房屋,他对房屋没有继承权,不享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法院就遗产继承审理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法院判决陈萍享有继承权,那么就可能导致许海明和陈立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能成立,许海明不能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