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11点10分左右,供电公司抄表人员在县城台区抄表过程中,发现某复合材料厂,一块三相四线电能表不在原安装位置。经核查确认,该厂未办理用电变更手续,聘请社会电工私自将表迁移到新建厂房。请对以上抄表过程中发现的用电行为进行分析。
[答案要点]
此行为违反以下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之规定“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该户应向供电企业缴纳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措施建议]
加大用电知识宣传,告知用户应向供电公司业务提出申请,办理移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