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参加反风演习时必须按哪些规定进行?
救护队参加反风演习,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1)按照批准的反风演习计划措施,逐项检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2)贯彻反风计划措施,并制定出救护队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3)反风前,救护队应佩带氧气呼吸器和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在井下指定地点值班,同时测定矿井风量和检查瓦斯浓度。(4)反风10 min后,经测定风量达到正常风量的40%,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时,应及时报告指挥部。(5)恢复正常通风后,救护队应将测定的风量、检测的瓦斯浓度报告指挥部,待通风正常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