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分公司十大安全红线
⑴、严禁违反放射源、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存储相关规定; (2)、严禁形成不系安全带、拨打电话、超速、超载,停车不拉手刹,无准驾证驾驶车辆; (3)、严禁未按规定操作造成电缆拉断或者仪器(枪串)落井的隐患; (4)、严禁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期未落实安全生产升级管理; (5)、严禁接触运行的电缆和运行设备的运动部件; (6)、严禁未采取“双保险”和防跌落措施进行井口作业; (7)、严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进行非常规作业; (8)、严禁未落实井控要求开展施工作业; (9)、严禁未执行上锁挂签实施能力隔离进行检维修作业; (10)、严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投入使用前未落实“四新”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