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基础档案错误,导致电费异常事件中,违反的工作条款、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
【事件过程】某10kV单电源非工业用户,受电设备为100kVA变压器一台,系统内记录该户于2019年4月2日送电,执行功率因数标准为0.8,2019年6月专项稽查时发现,该户未执行功率因数考核,该户配置的表计为有功电能表( 无法抄录无功电量)。
答案要点:
该事件违反以下规定:
( 1)原水电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kVA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100kVA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kVA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该户为10kV供电,受电容量100kVA的非工业客户,应执行0.85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标准;
( 2)原水电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
( 3)《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对新装用电客户、用电变更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参数变化的客户,其业务流程处理完毕后的首次电量电费计算,应逐户进行审核。对电量明显异常及各类特殊供电方式( 如多电源、转供电等)的客户应重点复核。
[暴露问题]
( 1)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或业务不精,导致功率因数考核标准选择错误;
( 2)业务人员在拟定供电方案环节未正确配置表计,计量人员配表和安装环节未认真审核把关;
( 3)电费核算人员把关不严,连续两个月未发现客户档案异常,导致错票发行。
[措施建议]
( 1)更正该户档案错误,更换具备抄录无功功能表计,退补力调电费;
( 2)强化传票信息录入核查工作,确保勘查所填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同时做到认真复核,质量把关,保证传票规范性;
( 3)计量人员在装表时应对计量装置配置加强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 4)提高电费核算质量,尤其应认真审核新装和变更客户的第一次电费,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班组整改,确保电费正确发行,避免电费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