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低压用户暂停( 暂停恢复)异常事件中,违反的工作条款、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
【事件过程】某10kV电力排灌用户,合同容量160kVA,高供低计,营销业务系统中160kVA变压器2018年6月26日办理暂停,暂停流程的工作单中有客户签字确认。2018年10月11日办理暂停恢复,启用当日,用电检查员发现2018年7、8、9三个月的电费发票中每月电量在1500 3000kWh之间,启用当日到达现场时变压器已带电。
答案要点:
该事件违反以下规定:
(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4款:有下列违约用电行为者,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设备。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二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 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 国网( 营销/3)273 2019)第三十四条:( 一)对新装电力客户、变更电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参数变化的电力客户,其业务流程处理完毕后的首次电量电费计算( 或试算),高压应逐户审核、低压应抽查典型电力客户。对电量明显异常及各类特殊供电方式( 如多电源、转供电等)的电力客户应每月重点审核。
[暴露问题]
( 1)电费核算人员电费审核不到位;
( 2)用电检查人员未定期对违约窃电疑似用户分析排查;
( 3)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维人员对客户负荷的监测分析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全容量暂停( 减容)用户用电异常。
[措施建议]
( 1)对私自启用变压器的客户,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补收电费、暂停期间的变压器损耗、违约使用电费;
( 2)建立营销各专业之间协同排查机制,日常工作中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处理;
( 3)加强基层单位一线营销服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定要求,提高工作效率,防范经营和服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