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下列电价执行异常事件中,违反的工作条款、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 如果存在违约用电行为,需计算差额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并提出措施建议。
【事件过程】某10kV合同容量为80kVA的××村民委员会,该户行业类别为灌溉,执行电价为农业电价。农业大电量专项稽查时,发现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此变压器被当地村民委员会转供给县水利局进行河道清淤工作,转供负荷80kVA,转供期间电量为300000kWh。( 一般工商业电价0.6414元/kWh,农业生产电价0.4990元/kWh,转供期间无电价调整,不考虑分时电价)
答案要点:
该事件违反以下规定:
(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款:未经供电公司同意,擅自引入( 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 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 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 2)《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1款: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 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 试行)》:10( 6)kV客户,宜12个月检查一次。
[暴露问题]
( 1)该户未经供电公司同意私自供出电源给县水利局使用,存在违约用电行为,违约使用电费:80*500=40 000元;
( 2)河道清淤应执行非工业非优待电价,该户存在高价低接行为。应补电费:300 000*( 0.6414 0.4990)=42 720元,违约使用电费:42 720*2=85 440元;
( 3)用电检查员巡视检查工作开展不力。
[措施建议]
( 1)追补该户违约用电行为产生的应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如水利局确需使用,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临时用电或新装用电;
( 2)全面梳理农业大电量异常清单,根据清单开展全量检查工作,加强农业电价执行规范性;
( 3)用电检查员应对高压用户、低压双电源用户如实制定周期巡检计划,按计划按实开展工作,并进行痕迹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