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授予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救援衔,授予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 )批准。
A.由总队级单位正职领导 B.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总队级单位正职领导 C.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 D.由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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