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宪法与人权的关系。
(1)宪法作为人权的保障书,既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也是人权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保障。 (2)近现代人权事业的任何进步都会在宪法中得到体现和反映,而宪法的进步又推动着人权事业的发展。人权与宪法相伴相随,密不可分。 (3)在人权的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中,宪法保障是首要的,也是最富有成效和最具权威的。没有宪法保障,任何人权保障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4)以宪法宣布保护人权或公民权利是各国宪法的通例,如法国1791年宪法纳入了《人权宣言》,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加入人权条款。 (5)人权和宪法的关系,从根本上讲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人类争取人权的活动是贯穿于宪法产生、发展及宪政实践全过程: ①宪法随着人权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人权的发展而发展; ②关于人权和公民权利的内容是宪法的基本内容; ③保护人权也可以作为判断宪法是否正当的标准。 (6)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显示了我国对人权保障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