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板自己经营了一家食品店,使用自己的店铺和自有资金。年终一核算,扣除各项开销,会计利润为100万元。若王老板受聘于其他店可得工资60万元,自有资金贷给他人可得利息40万元,店铺出租可得租金30万元。请计算王老板的机会成本。你认为王老板盈利了吗?开这个店是否值得?他是否实现了全部的正常利润?
机会成本=受聘于其他店的工资+自有资金利息+店铺出租租金=60+40+30=130万元,会计利润100万元<机会成本130万元,所以没有盈利,开这个店不值得,正常的利润应当130万元,没有实现正常利润
机会成本=60万元+40万元+30万元=130万元。没有盈利。不值得。没有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