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特别监管机构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相关情况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报经( )批准后,采取相关监管强制措施。
A.省局负责人 B.分局负责人 C.银监会负责人 D.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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