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的职权:
第一、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力。第三、对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选举.决定人选和罢免权力。第四、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的权力。第五、监督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权力。第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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